08年元旦過後上班時間變成早上十點到半夜十二點了
也許是早了半小時有點不太適應的關係
嘴角長了帶狀性皰疹 而且蔓延的很嚴重 嘴巴腫到都歪了
年底時 我家老闆來跟我說要我更認真再堅持一下下
他說想成功至少做十件事有九件事是自己逼自己的
我很想說其實沒有一件事是我想做的 誰喜歡像我這樣

認真想了九件我最討厭的事
1.離開台灣到韓國訓練 跟家人朋友還有心愛的小狗分開
2.在韓國每天在練習室的時間超級長 一星期六天 國定假日都不休
3.為了水蛇腰要減肥 不能吃我超愛的肉 因為我是肌肉體質 吃肉瘦不下來
4.唱歌老師一直拿我跟黑人比 我是台灣人好嗎 我學唱歌才沒多久 唱100年都不會變黑人的
5.我喜歡雷鬼但是跳舞老師一直要我學我超級不喜歡的STEP 我喜歡的舞都不能跳 很蝦
6.韓文真的世界難的啦 一般講話和文法學到發瘋 中文不學寫字其實真的不難
7.我假日只能待在家 平常除了吃飯才能離開練習室 去哪都要報備 很像犯人
8.我沒有朋友 也沒機會有朋友
9.腳受傷後每個月要在腳關節打針 每次都是用力插進去針頭也很粗 所以不是用打的
而且兩隻腳將近要一百針 每次打針都會哭 但是也沒有用 非打不可

其實最近每天都想哭 但是我身邊一直有人在 我想偷偷哭都不行
大家一直要我堅持 但是真的好痛苦
為了想成功做了那麼多痛苦的事以後出道會怎樣也不知道
只能說盡力而為 不是嗎 因為成功跟實力其實是沒多大關係
哎~~~~~~~~~~~~~~~~~~~~
我現在真想抱抱我家小狗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Estrell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7) 人氣()